法律问答

如何划分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名称?

公司成立
2023-11-02 12: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名称主要有的构成部分: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要求: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 行政区划名称应该从大地区到小地区填。
    行政区划分填写方法具体如下:
    1、要了解一下行政区划的等级,有省级、市级、县级等等,这就是一种行政区划的称谓;
    2、有些信息表填写,会要求在行政区划一栏填写对应的东西,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大致的行政区划,而第二种就是详细的行政区划;
    3、在填写行政区划的时候,明确是填写到什么级别,省级,市级,县级,村级,级别填写的越多也就越详细;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
    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依法批准设立各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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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区划名称应该从大地区到小地区填。
    行政区划分填写方法具体如下:
    1、要了解一下行政区划的等级,有省级、市级、县级等等,这就是一种行政区划的称谓;
    2、有些信息表填写,会要求在行政区划一栏填写对应的东西,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大致的行政区划,而第二种就是详细的行政区划;
    3、在填写行政区划的时候,明确是填写到什么级别,省级,市级,县级,村级,级别填写的越多也就越详细;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
    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依法批准设立各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