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院了看到病历年份写错了,这个怎么办

2023-11-02 14: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医疗过错诉讼如何将主观病历封存:
    一、到医务处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可向该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局医政处举报。
    二、点清病历页数,患方很难在短时间内看明白病历,所以患方需要注意点清页数,然后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封存全部病历。
    三、封存复印件,患方应在边缘处签字并写明封存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患者对待病历容易出现下列错误做法:认为病历已经被院方篡改伪造没有证据价值而不及时复印;复印病历后不要求医院盖章;非法抢夺和偷盗病历。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资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