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之前我私人借给亲戚三万块钱,但现在我老公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和允许就把我的那笔钱拿走了,这算触犯法律吗?我需要怎么样才能把那笔钱拿回来?

债务追讨
2023-11-02 14: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转账还是现金?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
  •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事人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欠条本身一直有效,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