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修路需要村民掏钱吗?

土地纠纷
2023-11-02 14: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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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请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道路修路依法归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
    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 村委没有权决定向村民集资修建道路。凡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均不能向村民筹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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