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关于遗产继承权的问题。有没有擅长遗产继承的律师?

遗产继承
2023-11-02 1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法定继承如下:
    1、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财产分割标准如下:
    1、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产继承中的权利主体有:
    1、继承权人。即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扶养人、受遗赠人等;
    2、遗产处分人。一般是指被继承人;
    3、遗产执行人。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没有指定的,由继承人自行确认;
    4、其他权利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并且继承基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继承权的标的为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