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想离婚,我的户口是诸城的,他的户口是长春的,可以在这里去离婚码

协议离婚
2023-11-02 17: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想离婚,可以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管辖区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且双方户口在居住所在地的。那么起诉方要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到基层法院立案。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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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你是女方?当然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你和你丈夫协商一致,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订立一份协议,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你单方面想离婚的话,你就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只能在你丈夫的户籍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 以协议离婚为例,夫妻申请离婚应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当给双方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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