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房东,租客签了一年合同,但是租了三个月就退租了,我把押金误退给他,现在跟他要押金,他不还,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02 1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2、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3、房东有权扣押金的情况,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法律分析:与房东协商。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告诉房东,归还押金是合同的约定,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问题,不归还押金是对合同的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正常情况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是双方解除合同,房东都需要向租客退还押金。如果租客对房东的房屋或者设备设施有损坏行为,那么房东可以在押金之中直接抵扣,不予退还。但是如果不具备以上情形,房东就需要退还押金。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属于违约行为,作为租客来说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租客不仅仅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还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标准,看双方租赁合同之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违约金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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