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转继承主要有以下规定:
1、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
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
民事法律行为;
2、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
3、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