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按揭的,购房合同丢了该怎样办

房屋买卖
2023-11-03 0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按揭合同丢失应当联系另一方复印,加盖与原件效力一致的印章,或者携带身份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与另一方进行补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办理按揭后购房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购房合同文本;或者购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到登记机关去申请复印其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该机关的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办理按揭后购房合同丢了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购房合同文本;
    2、乳沟购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到登记机关去申请复印其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该机关的印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