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外就医期间如何处理犯罪行为?

保外就医
2023-11-03 03: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罪犯申请保外就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2、监区审核通过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3、刑法执行委员会进行合议。
    4、通知家属取保;
    5、填写《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报道证》,予以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款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法律分析: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
    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刑罚执行科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审核。
    3、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后,刑罚执行科应组织监区(或直属分监区)进行公示。
    同时应将准予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驻监检察组,并通知保外就医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要认真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 被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会被监视。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