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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中的共同犯罪的认定:
1、在客观上表现为有共同的寻衅滋事的行为;
2、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在主观上表现为有共同的寻衅滋事的故意。
《刑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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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1、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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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存在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只要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在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且犯罪主体之间具有寻衅滋事故意的,就可以就寻衅滋事罪成立共同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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