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1-03 06: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