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房二卖的问题

房屋买卖
2023-11-03 07:1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房二卖的纠纷解决如下: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发生一房二卖纠纷的解决方法有: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后一个合同因无权处分最终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