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结婚前隐瞒离婚有孩子的事实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2023-11-03 1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起诉解决 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 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能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重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
    所以女方不可以因为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而申请宣告婚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只要结婚证是真实的,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婚姻法》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纠纷 28750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
谁可以作为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婚姻无效纠纷 27186
谁可以作为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婚姻法如何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况
婚姻无效纠纷 39597
婚姻法如何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况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 22762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
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纠纷 49770
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无效纠纷 44209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