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300万水泥工程款违法吗?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讨薪
2023-11-03 10: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单位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发包单位拒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属于违约,发包单位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发包单位拒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属于违约,发包单位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发包单位拒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拖欠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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