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由此可以知道,当事人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第一、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工程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人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
第三、签订工程挂靠协议时需要注意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也就是工程挂靠人的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