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据的收集包括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11-03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据主要包含这几大类:
    1、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像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
    2、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
    3、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财产证明;
    4、涉及抚养权的,提交子女的身份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应当收集的离婚证据包括:
    1、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者悔过书;
    2、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
    3、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4、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等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材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收集离婚的证据主要包括:能依法证实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双方身份关系等相关方面的证据。且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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