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暴力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赔偿
2023-11-03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法定情形就包括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因一方实施家暴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请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无过错方基于过错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金。无过错方遭受家暴的,应当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精神赔偿需要根据施暴方的过错、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家庭暴力需要进行离婚赔偿的,应当首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之后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赔偿。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这一权利。并且协议离婚时,一般不存在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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