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没有房产证,买卖可以公证吗?

房屋买卖
2023-11-03 1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买卖时,可能对买卖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的证明,但不能证明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产公证的,公证处是不会给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公证,但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公证房屋买卖协议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获得债权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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