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离婚按揭房怎样转让给对方?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3 14: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情况有将夫妻共有的按揭房产转让给夫或妻一方;转让给第三方;以及将夫妻个人所有的按揭房产转让给对方。过户房产需要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就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1、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贷款未到期的,凭生效后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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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子产权的变更如下:按揭贷款未到期的,持所需证件去房屋管理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持相关证件去借贷银行办理按揭义务人变更手续。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权现有人持有效合法证件(《离婚协议》《离婚证》法院对房产的判决条例,个人省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去相关房屋管理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