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但验伤没有伤怎么处理,但伤是肉眼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3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伤情鉴定去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被人打了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是起诉处理,要求损害赔偿。第一时间要及时报警。把暴力经过告诉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陪同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发现有伤或被害人要求做鉴定的,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做伤情鉴定的处理都是由案件主办方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情鉴定的,只有指定的单位认定当事人被伤害,才能出相关的伤情鉴定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打后伤情不重,需要对方赔偿,是需要做伤情鉴定的。
    伤情鉴定是用来对案件性质进行界定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是轻微伤,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即可。
    其中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事赔偿的依据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而不是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七条 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 被打之后一般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进行验伤。举例来说,手臂骨折,眼睛被打导致视力下降至
    0.5以下就属于轻伤。轻伤一般是人的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中度伤害的损伤。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具体情况详见该鉴定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