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所得的钱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当事人变卖婚前房产所得一般也应认定为是其个人财产,
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间有特殊约定,则变卖婚前所得也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该钱款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