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酒店房间掉了头,缝了5针。酒店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3 15: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结果的发生需根据过错责任及大小予以综合认定。就本案而言,首先需要审查小孩是基于何种原因摔伤;其次,还要审查摔伤地点是否属于具有危险性而需酒店方面予以提请注意之处。
    如果系因酒店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话,酒店方面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小孩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如果小孩的父母对小孩的摔伤存在过错,那么也应依法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酒店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若住院的话,则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同时若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则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
    赔偿标准要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
    在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只要基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提出赔偿义务人负有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则应就其已尽到与其所从事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反证和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酒店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若住院的话,则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同时若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则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
    赔偿标准要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
    在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只要基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提出赔偿义务人负有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则应就其已尽到与其所从事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反证和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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