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厂里摔倒的。当时没有报警。医疗费厂里帮垫着。说以后工伤没认定下来。医疗费从工资扣。这个怎么处

工伤索赔
2023-11-03 1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受伤未认定为工伤的,属于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请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负有责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一定程度的赔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农民工工地摔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 职工在认定为工伤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可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去申请工伤赔偿。并且其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职工在认定为工伤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相关材料,可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去申请工伤赔偿。并且其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