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孩子一岁的抚养费能变更减少吗?

子女抚养
2023-11-03 20: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具体如下:
    1、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
    2、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增加:
    1、被扶养人生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及消费水平提高,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等方式变更抚养权。且一般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才可以提出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