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三个月没领结婚证了。结婚前,我同居了两年。因为吵架,男方多次提出离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四次,男方掐了女方的脖子,女方要去找哥哥,男方抢了手机,不让联系,要求女方把手机里的钱转给男方才愿意放她走。最后,女方因为受不了而想结束婚姻关系。女方在法律上需要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11-04 03: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需要退还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之间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形之一存在,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可以要回彩礼,对方不退的话,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有以下3种情况需要退还彩礼:
    1、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已登记结婚,但是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后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3、或是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可以退还。在这里确定“生活中困难”是绝对困难的,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困难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要根据情况退还一部分的。
    但是置办酒席等的支出费用,是不需要赔偿或者偿还的。
    建议还是协商处理。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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