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10年精神病人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以申请低保吗?

2023-11-04 07: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名下有房产是不可以办理低保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名下有房产的是不能申请享受低保。低保指的是因为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者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者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精神病人当然可以申请低保的,你只要开启精神病院的病历,还有你那身份复印件,再写一份低保申请书,这样社区的工作人员就会帮你办理低保的
    法律依据:

  • 一、精神病能申请低保吗
    1、精神病可以申请低保。如果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低保条件规定,也必须由其监护人去申请低保,本人不能亲自去申请低保,因为本人不具备民事责任。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残疾人补贴金,因此不是精神病人就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按家庭申请的不是家庭成员中一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的。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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