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现已离职,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4 09: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长期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并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2、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的构成包括哪些
    1、基础工资;
    2、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
    3、效益工资;
    4、浮动工资;
    5、年功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1、公司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赔偿。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劳动者离职后单位拖欠工资,如果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但超过规定的期限仍然不付的,劳动者能要求赔偿。赔偿数额是按单位应付工资的零点五倍至一倍的标准来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