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还房子?

房屋买卖
2023-11-04 10: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没房产证在交易时可以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或者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以此规避交易风险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房产证。
    如果安置房想要过户,应先在持有安置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税费等,从而取得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将安置房转变为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交易过户他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房产证。如果安置房想要过户,应先在持有安置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税费等,从而取得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将安置房转变为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交易过户他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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