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抚养费后能够再加吗

子女抚养
2023-11-04 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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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增加子女抚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就抚养费变更达成协商,只要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若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存在因当地生活水平提高、子女就医、上学等情况,确有必要增加抚养费的,应当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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