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朋友一万元三年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04 12: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别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还款,如果对方还是拒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不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首先应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已各种借口不还钱,则当事人可以向该朋友发律师函,这样能够起到一定的催促的作用。如果朋友无论如何都不还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是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等,一般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失效为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通常情况下,如果朋友借钱不还,那么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出借人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那法院就不会受理该案件,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可以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