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对方的次责,报的是强制保险,已全赔付,但是我另外买了商业意外保险,是否得到赔付?

2019-06-16 13:04: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致人受害的,又符合人身意外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或身故”的。于交通事故而言,受害者是被侵权的法律关系;于人身意外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商业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也即二者因法律关系不同,不存在只能得其一的情况。依照我国保险法有关规定,因第三人造成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伤害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且保险人对第三者没有追偿权。
    综上,也就是说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偿后仍然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故此,可以二者兼得。
  • 所谓意外医疗保险是针对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险种。是通俗意义上讲的“意外险”的组成的一部分。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的,一般不能够单独投保。
    意外险主要分为两部分:
    1是意外伤害主险,主要承担意外伤害所造成的身故残疾的保险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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