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从家门口往出走,两个人骑摩托车自己碰到我的车上面,人好好的什么病都没有,非要住院,住到医院还耍赖,要10万块钱,我就没理,今年人家起诉了,要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该不该给

2019-06-16 13:05: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和医院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待方式处理,消极应对不足取,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是否起诉取决于医院的决定。
      遇到问题就要积极应对想法解决,否则会一直牵涉你的精力和时间成本。
    在你欠医院钱的法律关系明确的前提下,你没钱归还,建议和医院好好协商一下,向医院表现出你的诚意,争取分期偿还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跑掉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即使跑掉,医院也不会放弃追究你的责任。
    此属民事争议,如果医院与你协商解决不成的,医院很可能会起诉解决。我认为,积极和医院协商解决为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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