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XX征地补偿标准每亩是多少钱

其它
2019-06-16 13:2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 征地补偿程序
    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征地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
    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含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提出申请听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单独选址项目和分批次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支付,未按期全额支付的,不得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也不得使用土地。
    6.征地中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实施程序,按照各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需要估价的,也应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
  • 征地补偿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