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4月13日借了3万元,实际上拿到了23700元,每天的利息是300元,已经还了84天了,现在还不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04 16: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提供相关欠款证据、对方的基本信息。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法律分析:超过还款时间后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欠款偿还日止。具体数额要根据剩下未还款额来定。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处理。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搜集具体的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超过还款时间后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欠款偿还日止。具体数额要根据剩下未还款额来定。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处理。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搜集具体的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