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04 16:3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定金和预付款之间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2.作用不同;
    3.效力不同;
    4.支付方式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本身就是对合同债权的履行;
    2、效力不同,定金在买方违约时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而预付款是在合同没有履行是有权要求返还;
    3、适用范围不同,定金可以适用于一切有偿合同,预付款只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为义务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是:
    1、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或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不具有惩罚的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