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户快递明显在监控下签收,却故意说没收到,索赔70元

消费者维权
2023-11-04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是和快递公司协商解决;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四是通过法律诉讼。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可以直接向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进行投诉处理。
    依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扩展资料:
    快递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快递暂行条例
  • 法律分析:
    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
    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
    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
    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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