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三个孩子。老人一直和二儿子住在一起,但儿子早逝(当时孙子8岁),一直抚养到孙子33岁。在这种情况下,孙子能把老人赶出家门吗?有赡养义务吗?

赡养
2023-11-04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赡养父母,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你好,法律规定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赡养义务也不能随便丢弃。
  • 法律分析:不是的。每个子女都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子女不能以不继承老人的遗产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对于老人的继承权,老人的子女一般情况下都有继承权,除非老人通过遗嘱的方式或者继承人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如果某一继承人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分割时,其有权要求多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