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报警做了笔录,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2023-11-04 1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了警一直没有结果处理方法如下:
    1、派出所报案处理没有结果,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2、如果报案人有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做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可以请求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如果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有,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建议到报警处理的公安机关去询问处理结果。
    首部包括标题和报案活动的组织情况。
    (1)标题:就是“报案笔录”或“接受报案笔录”。
    (2)报案活动的组织情况:主要包括报案时间、接报单位、接报人员(签名)、记录人员(签名)、报案人员基本情况等。
    报案时间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为止,注明接受报案的起止时间。报案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报案方式(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自首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现住址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使用法律依据:《询问笔录》代替《报案笔录》。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报案笔录》(尤其是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报案笔录)都能够作为证据。
    《报案笔录》只有出现报案人或相关人员举证犯罪嫌疑人时,才能告知诬告的责任。
    而《询问笔录》是7种证据之一,它必须明确告知被询问人作伪证、隐匿罪证或诬告等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
    (2)尾部的法律手续应该明确,注意签名捺印要规范。
    (3)因为是最原始的案件材料,所以相关案件要素要询问清楚,记录要具体详细。
    如果报案人对其中某项内容不清楚或不确定,也要如实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报案笔录
  • 报警后,公安机关首先会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并且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然后会向报案人出具报警的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无论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还是留在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公安机关都会先派出民警问清报案人具体的情况,同时会根据报案人的口供,制作笔录。
    在民警制作笔录后,报案人需要核对口供,签名确认。如果报案人在报警时,有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就会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报案人这时也需要签名确认。完成以上处理工作后,民警就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回执,来证明自己已经报案求助。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