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欠了贷款还不上能申请破产吗

债务追讨
2023-11-04 1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偿还期限已经到期,债权人已经提出了偿还要求,但债务人无法偿还。这里的无法偿还应该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偶尔一次性或者因为财务困难暂时无法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处于连续状态。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推定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的资产价值低于债务;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指债务人资产的账面价值虽然足以清偿债务,但实际上没有清偿能力,明显缺乏清偿的可能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申请重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一、个人申请破产债务怎么解决
    1、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个人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破产制度本质上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保护的是善意、诚信的债务人,而不是恶意的债务人。同时,由于个人破产制度对破产者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会对个人在信誉、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个人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破产制度本质上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保护的是善意、诚信的债务人,而不是恶意的债务人。同时,由于个人破产制度对破产者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会对个人在信誉、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