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一天我被开罚单该怎么交罚款?

行政处罚
2023-11-04 18: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罚款的要及时去交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对于罚款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 收到罚款行政处罚起十五日内交罚款。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交纳有困难的;事后难以执行的等,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如下: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被交警开罚单了,缴费方法如下:
    1、网上缴费。到地区各工商银行网点,登录地区交通管理局网站,选择“网上缴费”。或者在微信公众号缴纳罚款,在处罚决定书上有一个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关注后按里面提示缴费;
    2、交警现场开的告知单,例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等情况,是不允许网上缴费的,需要去签处罚决定书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