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铁路工人,最近公司实行了降薪制度。我们公司的工资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金额。但实际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每小时21元,现在突然发通知变成每小时19.2元。这是违反劳动法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1-04 18: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于被降薪的问题,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一、公司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1、公司降工资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实,
    (1)如双方协商一致的,就不构成违法;
    (2)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或协商未果单方决定降工资的,就违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
    1、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2、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3、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4、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 法律分析: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