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物业出售停车位合法吗

业主维权
2023-11-05 04: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出售停车位,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民法典》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广大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利处分。停车位是地上用于停放机动车使用物业公司只能在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越俎代庖谋取物业公司的私利。
    停车位物业公司只能在物业服务合同期内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停车收益经过业委会同意用于管理区域的公共服务开支,余额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车主就是要化停车费让没有车的业主受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小区地面车位物业出租,是违法的。 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体建筑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
    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按照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住宅区建设一定数量的车位,规划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开发商若不按规定建设停车位,其规划设计方案就不会得到批准。
    规划部门要求开发商建设停车位的目的,就是保证住宅小区内的居民车辆有地方停放,这些停车位是供住宅小区内的居民使用的。可见,住宅小区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即使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时,也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时无力购买或不需购买停车位而擅自将多余车位对外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小区地面车位产权归属与谁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想收费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既然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不是一般的单独所有权。因为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
    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出售共用部分的土地作为停车位。地上停车位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要看建设规划的时候是否规划的停车位。如果出售的部位没有规划停车位,那么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利进行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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