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查报告、起诉、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2、调查,是指特定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专项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逮捕犯罪人;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依法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为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