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2023-11-05 10: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等;
    3、价款;
    4、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买卖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买卖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