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4年在工地工作下半身瘫痪应该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3-11-05 11: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半身截瘫工伤评定为2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二级为百分之五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调整。二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话,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 下半身截瘫工伤评定为2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二级为百分之五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调整。二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话,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工伤只有一次性赔偿。工伤瘫痪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确定出肢瘫痪和肌力等级后才能获得伤残等级,然后计算赔偿数。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原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住院期间不再支付伙食补贴和交通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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