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充分依据。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沟通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或者发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或者用其他方式更安全。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5 13:2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如果超过试用期,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企业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 关于试用期,法律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约定,因此单位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约定或不约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则需要注意试用期期限的问题,这往往是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来确定试用期长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