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三个月了,没有消息…

刑事辩护
2023-11-05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有两种情况,一是移送批准逮捕,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7日内做出决定。二是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是一个月,复杂疑难的可延长十五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
    一个案件最多可补充侦查两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要了解办案目前处于那个阶段,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以到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法律分析: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两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