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客拖欠我的房租三年多了,总是靠不给

房屋租赁
2023-11-05 14: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租客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直接向租客索要房租;如果租客在房东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房租的,则房东可以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办理出租屋。
    如果租客拒绝办理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房租,并解除租赁合同,即刻搬走。
    如果法院判决后,租客不履行判决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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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对于拖欠房租不给的老赖,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该案,在经过开庭审理后,发现确实有拖欠房租,会判决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的,这样就不怕对方拖欠不给了。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承租人拖欠房租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一般是不可以报警的。就算出租人因承租人拖欠房租而报警,一般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出租人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先和承租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