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引产,可以找男方进行赔偿吗

2023-11-05 15: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在恋爱期间流产的,男方一般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那么男方要给予的是赔偿也不是补偿,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女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在此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与适当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恋爱期间流产不会获得补偿,具体如下:
    1、同居恋爱期间,法律不保护男女关系,只有领证结婚后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
    2、同居恋爱期间流产,男性既没有侵权责任,也没有赔偿女性的法定义务;
    3、如果女方以身体受伤为由要求赔偿,最多只有医疗费用的赔偿,没有精神损失等赔偿;
    4、女性要知道如何在恋爱中保护自己,由于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法院不会支持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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